清华大学在职研究生同力申硕的时间顺序
时间:2014-03-19
报考清华大学在职研究生的学员们,如果你想通过同等学力的办法申请到学位申请。那么,其具体办理时间顺序如下:
老师解答
报考清华大学在职研究生的学员们,如果你想通过同等学力的办法申请到学位申请。那么,其具体办理时间顺序如下:
1、申请学位提交资料的时间:
每年9月1日至25日(休息日除外),申请人到清华大学学位办公室办理学位申请手续,领取《清华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申请书》,同时交纳报名费100元和资格审查费1000元。具体联系信息请查看网站上的联系方式,或者是学院官网信息。
2、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材料返回时间:
10月15日,申请人将《清华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申请书》返回校学位办公室。
3、院系资格审查时间:
11月-12月,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
(我校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其同等学力水平进行认定,必要时水平认定过程中将采用综合考试、面试等方式进行考察)
4、审查结果通知时间:
12月底以前,校学位办公室将资格审查结果通知本人。另外,通过资格审查者在次年5月向清华大学研究生院交纳学位申请费(4500元)。
后续说明:如资格审查不通过,则本次申请无效。从资格审查不通过之日起,学员需要三年之后才能够再次提交申请,前次申请中已获得的研究生课程成绩一律无效,一切考试都需要从新考试,所以考生们应当抓紧学习时间。